英文寫作的遣詞用字,需要依照英語的文法,而英語文法有很多規則是約定俗成的,學生只能憑多看和多做練習,將規則銘記在心。我們在此探討一下,如何在名詞後加撇號和s (即 ‘s) ,構成擁有或所有的關係。
在單數名詞後加撇號和s (即 ‘s) ,構成擁有或所有的關係,此規則適用於大部份的單數名詞及專有名詞。
例如:
形容「保羅的派對」,行文可寫Paul’s party, 而不說 the party of Paul,句子可寫成 : We met at Paul’s party 而不說:We met at the party of Paul。雖然兩者皆通,前者顯然比後者來得簡潔,而簡潔精準,正是寫出好文章的要素。
此規則也適用於以 “s” 結尾的單數名詞或專有名詞。
例如:
摩西的書包 – Moses’s schoolbag
查理的帽 – Charles’s hat
老闆的命令 – boss’s order
狄更斯的小說 – Dickens’s novels
然而,當涉及古代人物時,則會反其道而行,必須寫成 “the xxx of” 而棄用 ‘s ,以表達從屬關係。
例如:
摩西的法律 – the law of Moses (註:指聖經裏的人物摩西)
阿基里斯的腳踝 – the heel of Achilles (註:指木馬屠城記所記載的人物)
這是美國政府出版機構和英國牛津大學出版社的正常用法。但不同出版社對此用法存有異議,有些認為簡單加撇就已足夠。故此,以下的使用方法也是常見的,也不能算錯。
例如:
摩西的法律 – Moses’ law
阿基里斯的腳踝 – Achilles’ heel
亞基米德定律 – Archimedes’ principal
笛卡兒的哲學 – Descartes’ philosophy
當名詞或專有名詞是眾數而且以 “s” 結尾時,一般都沒有爭議。名詞只須加撇,不必再加 “s”,就已足夠表達從屬關係。
例如:
我們朋友的親屬 – our friends’ relative
男童學校 – boys’ school
兩個月的等待 – two months’ waiting
如果名詞或專有名詞是眾數但不以 “s” 作結尾時,我們又回到同時加撇再加 ”s” (即 ‘s),去表達從屬關係了。
例如:
兒童們的父母 – children’s parents
男性洗手間 – men’s room
牙齒的根 – teeth’s root
英語文法的規則繁多,本校的老師對教導英語文法甚有心得,也非常重視糾正學童的文法錯誤。